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大力倡导创新文化,浓厚大学创新文化环境,激励大学生发明创造,结合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我校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二)被推荐人为专利前三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被推荐人的相关专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四)被推荐人具有一定的科学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推荐材料及受理截止时间
(一)被推荐人获得的有效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等授权文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已转化实施的专利应提供说明许可转让收入情况相关证明。
(二)被推荐人优秀事迹材料,包括历年的发明创造及获奖情况,专利转化实施情况。
(三)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
(四)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
由指导老师推荐,我校将对本校学生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
四、评选奖励
拟定于2021年4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产生一等奖1-3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5-7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相应的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我校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面向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并按要求将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科,相应电子文档发至学生科张老师QQ81450407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