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2021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按照学校关于毕业生离校前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将开展2021届毕业生“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2021届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学院总数的20%,个别综合情况较好的班级可以在不超过学院总体比例和人数的情况下适度上浮,但“三好学生”班级评定比例最高不能超过本班级的30%,具体名额见《2021届毕业生“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遵守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自学和研究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有一定的学习研究成果;“三好学生”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单科成绩不包括校公选课),毕业论文评定成绩为“中”及以上。
3.通过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课成绩优良,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需达到合格以上。
4.本学年内未受学院通报批评或学校纪律处分。
三、评选程序
(一)各毕业班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评选出本班“三好学生”候选人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在班级民主推荐、班级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人数范围内确定候选人。
(三)各学院将“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报维稳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分别进行政治审查、成绩复查和违纪审查;体育学院(公体)进行体育成绩复查。
(四)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本学院“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的监督。
(五)公示期结束后,由学院签署意见将候选人名单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六)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成立“三好学生”评审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按规定的比例确定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通过。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要切实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评优为契机,切实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宣传等工作。
(二)各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要成立由院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要严格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三)各学院要对初评学生的成绩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如果出现学生成绩不符合评选要求的,直接取消该生的评选资格,评选名额作废,该生所在学院不得再递补名单。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所交材料包括
1.纸质版:“三好学生”评审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参评学生2020-2021学年2个学期成绩(盖章);《2021届毕业生“三好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
2.电子版:《2021届毕业生“三好学生”名单汇总表》
(二)上报部门和时间
纸质版材料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42947796@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
附件:
1.2021届毕业生“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2.喀什大学三好学生评审表
3.2021届毕业生“三好学生”汇总表
喀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2021届毕业生“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总计 |
三好学生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4 |
15 |
2 |
人文学院 |
265 |
53 |
3 |
外国语学院 |
168 |
34 |
4 |
教育科学学院 |
149 |
30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21 |
64 |
6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237 |
47 |
7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96 |
39 |
8 |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 |
344 |
69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62 |
52 |
10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266 |
53 |
11 |
土木工程学院 |
115 |
23 |
12 |
法政学院 |
117 |
23 |
13 |
体育学院 |
129 |
26 |
14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140 |
28 |
15 |
中国语学院 |
139 |
28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24 |
45 |
总计 |
3146 |
629 |
附件2:
三好学生评审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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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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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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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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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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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社会工作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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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 |
班主任签字:年月日 |
成绩认定 |
教学秘书签字:年月日 |
体育达标成绩 |
体育教研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
学院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学工部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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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成绩认定栏”中需要审核人填写“成绩是否全部达到评选三好学生的标准”;2、此表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