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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1-09-05 11:13     (点击: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做好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2021年9月6日

二、推选对象

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荣誉设置

各学院拟遴选1名优秀大学生作为“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科,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遴选“大学生年度人物”1名,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四、推荐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四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定做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政治立场坚定,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敢于发声亮剑。

4.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5.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

6.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能够在民族团结中发挥表率作用。

7.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结合近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活动、“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8.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但不再参与本届年度人物推选。

五、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学院年个度人物推选工作,每学院限推荐1人。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二)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三)宣传推广。为了扩大年度人物活动的影响力,活动举办期间,学校将通过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届时将推出“学史汲养 强国有我”相关话题互动。

(四)结果公示。2021年9月底,在人民网、光明日报社、《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四家主办单位平台同步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优秀事迹分享。2021年11-12月,入选的优秀大学生代表将参加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事迹分享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本次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填写本学院推荐人信息。

2.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详见附件2):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人物事迹: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材料采用word格式,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请勿在事迹中插图片。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5.提交材料方式:纸质版材料于9月6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版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8-2890003

电子邮箱:814504076

附件1: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仅电子版)

附件2: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仅电子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5日

附件【附件1: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报名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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