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拨付2019年自治区高校专项经费的通知》(新教财办〔2018〕145号)、《关于拨付追加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高等教育)的通知》(新教函〔2019〕833号)、《关于拨付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高等教育)经费的通知》(新教财办〔2019〕474号)及《喀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和学院评议工作组评议,报至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现将2019-2020学年补选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5月26日
联系电话:289920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