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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测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04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预警干预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提供疏导服务,根据《喀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心理测评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含实习支教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4年9月5日-9月8日

三、测评内容

1.《抑郁筛查自评量PHQ-9

2.《人格障碍筛查问卷》

四、测评流程

登录方式: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搜索“喀什大学官网”https://www.ksu.edu.cn/)——一站式服务大厅——输入学号、密码——学工主题——心理测评系统——参与测评——提交

五、测评安排

 

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分配表

日期

学院

时间段

9月5日上午

法政学院

 

 

10:00-15:30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建筑学院

交通学院

旅游学院

9月5日下午

教育科学学院

 

 

15:30-21: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美术学院

设计学院

9月6日上午

人文学院

 

10:00-15:30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

9月6日下午

数学与统计学院

 

 

15:30-21:00

土木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现代农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9月7日上午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10:00-15:30

医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研究生

9月7日下午

未测学生补测

15:30-21:00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本学院所有学生按时参加测评,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将对各学院完成率进行通报。

2.压实责任,保证效果。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引导学生在线独立完成,并在安静、不被打扰的环境下进行测试,测试时依据自己最两周的情况进行作答。

3.测评结束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推送预警学生名单,各学院做好面谈工作。

4.测评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心理发展指导中心联系。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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