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预警干预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提供疏导服务,根据《喀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心理测评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含实习支教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4年9月5日-9月8日
三、测评内容
1.《抑郁筛查自评量表PHQ-9》
2.《人格障碍筛查问卷》
四、测评流程
登录方式: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搜索“喀什大学官网”(https://www.ksu.edu.cn/)——一站式服务大厅——输入学号、密码——学工主题——心理测评系统——参与测评——提交。
五、测评安排
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分配表
日期 | 学院 | 时间段 |
9月5日上午 | 法政学院 | 10:00-15:30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建筑学院 |
交通学院 |
旅游学院 |
9月5日下午 | 教育科学学院 | 15:30-21: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美术学院 |
设计学院 |
9月6日上午 | 人文学院 | 10:00-15:30 |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 |
体育学院 |
9月6日下午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5:30-21:00 |
土木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现代农学院 |
新闻传播学院 |
9月7日上午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10:00-15:30 |
医学院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研究生 |
9月7日下午 | 未测学生补测 | 15:30-21:00 |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本学院所有学生按时参加测评,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将对各学院完成率进行通报。
2.压实责任,保证效果。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引导学生在线独立完成,并在安静、不被打扰的环境下进行测试,测试时依据自己最两周的情况进行作答。
3.测评结束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推送预警学生名单,各学院做好面谈工作。
4.测评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心理发展指导中心联系。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