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心理健康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秋季学期11月系列团体心理辅导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1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心里余人工作的深入性和有效性,帮助学生缓解情绪,释放压力,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秋季学期11月“为心赋能,相伴而行”系列学生团体心理辅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主题一:“我爱我自己”自信心训练团体辅导

养自我认识于接纳能力,建立自信心,增进相互理解,促进人际沟通。

主题二:“新起点,心启航”新生适应性团体辅导

协助新生提升对新环境、新生活、新事物的适应能力,帮助新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主题三:“用心沟通,携手同行”人际关系团体辅导

协助成员提升自我认识能力,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技巧,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提团队协作能力,让团员意识到归属感的重要性,能够更好地适应校园生活。

二、团体性质

同质性、发展性、封闭式、结构式团体

三、活动内容

 

、组织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五、报名方式

学院、班级进行宣传动员,有意向参与的同学通过钉钉扫码报名参加,团体满员后截止报名。

1.新泉校区(进群请备注学院+姓名+手机号,群满30人截止报名)

 

2.高台校区(仅限新生,进群请备注学院+姓名+手机号,群满40人截止报名)

 

3.东城校区(仅群满30人截止报名)

 

、活动要求:

1.自愿:团体成员遵循自愿原则,自愿报名参加并遵守团体辅导活动规则及要求。

2.出席:本次团体辅导活动总时间是6小时,共3次,每次2小时,团体成员需按照团体辅导活动时间,连续参加3次团体辅导,中间不得请假或旷到。

3.尊重:认真倾听所有成员的发言,尊重每个人的体验和感受。

4.保密:团体辅导活动遵守保密原则,团体辅导活动期间及结束后,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及团体所有成员不得随意泄露成员个人隐私。

5.投入:在团体中保持在场,积极参与互动。

 

 

联系人:李军祥、武琳娜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心向阳光·心灵解谜”心理知识竞赛决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喀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位于喀什大学新泉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