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提高学生进一步更好的调节自我心态,更好的管理情绪,在负面情绪裹挟时有能力进行有效的决策和思考,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四期以情绪管理为主题的团体辅导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情绪我做主
二、团体活动对象
新泉校区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
本次团体活动共招募50名学生。
报名方式:学院、班级进行宣传动员,有意向参与的同学通过钉钉扫码报名参加,团体人员达到50人时截止报名。
三、团体活动目标
(一)觉察情绪
(二)表达情绪
(三)溯源认知
(四)行为调试
四、团体性质
结构式、封闭式小组
五、团体活动时间
11月8日18:00-20:00
11月15日18:00-20:00
11月22日18:00-20:00
11月29日18:00-20:00
六、团体活动地点
新泉校区心理咨询中心一楼团体辅导活动室
七、组织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
八、活动要求
1.团体成员遵循自愿原则,自愿报名参加并遵守团体辅导活动规则及要求。
2.本次团体辅导活动总时间是8小时,共4次,每次2小时。为防止教育资源的浪费,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认真核实团辅时间与其他安排否有冲突,一旦报名成功须按照团体辅导活动时间安排连续参加4次团体辅导,中间不得请假或旷到,否则将计入信用不良名单并向所在学院反馈。
3.团体辅导活动遵守保密原则,团体辅导活动期间及结束后,心理咨询中心及所有团体成员不得随意泄露成员个人隐私。
撰稿人:马晓晖
审稿人:米尔阿迪力江·托合提
时 间: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