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针对往届毕业生学历信息有误或查询不到问题,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籍学历管理相关要求,具体流程如下:
一、受理对象
喀什大学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损坏、遗失者(成人教育、函授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
二、受理时间
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次月初发证。以收到申请纸质版材料日期为准。如若纸质版材料收到日期为25日后,自动顺延至下月受理。
三、更换毕业证书所需材料
若毕业证名字与学信网信息不一致或身份信息不一致,办理学历勘误,自治区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可以申请更换毕业证书(只能补一次),更换的为毕业证明书(同时在学信网进行标注),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生须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1. 填写《喀什大学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
2.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无工作单位者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更换原因,单位落款加盖公章);
3.在校学习成绩单 (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复印件上须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蓝色底子照片2张,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必须一致;
6.毕业证书原件。
四、补办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
若毕业证丢失,可以补办证明书(只能补一次),补办的毕业证明书跟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生须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1.填写《喀什大学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
2.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无工作单位者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更换原因,单位落款加盖公章);
3.在校学习成绩单 (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复印件上须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蓝色底子照片2张,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必须一致;
6.关于证书丢失的登报启示(报纸必须写有证书编号);
7.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为JPG格式,电子版统一压缩,文件夹命名为“姓名+XX届毕业生+联系电话”,发送指定邮箱xjk2890007@163.com,纸质版邮寄至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学府大道380号喀什大学新泉校区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接收纸质版后受理。
注:不受理学位证书丢失或损坏业务,如若学位证书丢失或损坏,请登录学信网进行学位认证,由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学位认证报告。
附件1:《喀什大学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喀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