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积极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保障学校各部门、学院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现根据《喀什大学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开展2024年勤工助学设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一)固定岗位设置
申请设置固定岗位的部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并在学工系统内填报岗位信息。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科研助理岗:由相关科研单位根据科研岗位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协助本单位工作人员完成一些日常的数据搜索、数据统计以及相关科研的辅助性工作。
教学、教辅助理岗:由相关教学、教辅部门根据岗位需要设立,协助教师做好对各相关部门的文件传送、教学数据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教学资料、教学材料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行政助理岗:由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在部门领导、老师指导下协助做好部门的日常事务、服务工作,发挥桥梁作用。
实验助理岗:由实验单位根据需要设置实验助理岗,协助实验室老师完成日常工作,维护与清理机器设备,监管实验室日常安全等。
公共服务岗:由学校服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在服务部门帮助工作人员完成相关的服务工作。
岗位设置审批通过勤工助学系统发布,一经审定公布,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再调整,用工单位不得随意增加岗位。
(二)临时岗位设置
申请设置临时岗位的单位,提交申请由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设岗事由进行核定,一事一批。
二、设岗要求
各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要符合以下要求:
1.工作性质和内容适合学生参与,学生力所能及,有助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2.工作环境安全、无毒、无害,不影响学生的学习主业和身心健康;
3.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
4.勤工助学岗位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
5.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如实设置岗位,不得空设岗位;
6.学生在岗期间的人身安全、教育管理等由用人单位负责。
三、岗位申报
各部门应根据不空设、虚设岗位的原则,立足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岗位申报,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喀什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于3月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勤工助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kdyx.ksu.edu.cn/qgzx/login
(行政教辅部门管理员使用)
附件一:喀什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
附件二:喀什大学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1年12月修订)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