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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学生恋爱关系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5 点击量: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学习与异性的沟通技巧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方法增强大学生对恋爱和婚姻的认知,提高情感挫折应对能力,培养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现组织开展2023-2024下学期第一期以大学生恋爱关系为主题的团体辅导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爱的天使

二、团体性质

同质性、发展性、封闭式、结构式团体

三、参与对象对象

新泉校区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

本次团体辅导活动共招募32名学生16名男生、16名女生

报名方式:各学院、班级进行宣传动员,高台校区和东城校区学院学生因往返不便可不参与此次团体辅导活动,其余新泉校区各学院推荐两名学生一男一女)参加此次团体辅导活动并将报名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3月18日12:00之前上报给心理咨询中心古丽坚乃提·伊马木处。

四、团体目标

1)认识两性之间心理和行为上的差异。

2)学习恋爱中的沟通技巧,帮助学生更好的建立和维持恋爱关系

3)帮助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原则处理恋爱问题。

五、团体辅导时间

2024320日(周 18:00—19:30

2024327日(周 18:00—19:30

202443日(周 18:00—19:30

、团体活动地点

新泉校区心理发展指导中心一楼团体辅导活动室

、组织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活动要求:

1.团体成员遵循自愿原则,自愿报名参加并遵守团体辅导活动规则及要求。

2.本次团体辅导活动总时间是4.5小时,共3次,每次1.5小时。为防止教育资源的浪费,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认真核实团辅时间与其他安排否有冲突,一旦报名成功须按照团体辅导活动时间安排连续参加3次团体辅导,中间不得请假或旷到,否则将计入信用不良名单并向所在学院反馈。

3.团体辅导活动遵守保密原则,团体辅导活动期间及结束后,心理咨询中心及所有团体成员不得随意泄露成员个人隐私。

 

附件大学生恋爱关系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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